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4号)等文件要求,区人社局对22家困难企业(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复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或电话实名反映。

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7-87911283

区失业办:027-87958100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2020年困难企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