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鄂经信装备函〔20222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我区开展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线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企业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名称准确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1028日。

二、线下资料提交要求: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含企业纸质盖章版申报书一式五份、盖章版推荐汇总表一份)于2022102617:30报送至企服局(高新大道7777号楼7016)。申报书扫描件、推荐汇总表Excel版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李国伟  65563309

    65563308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申报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pdf

附件-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