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区战略实施,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我区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依据《光谷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武新管市监[2019]5号)规定,现决定开展东湖高新区“第四届光谷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依据《光谷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光谷质量奖设定光谷质量奖·卓越奖2个、光谷质量奖·优秀奖5个。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在全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组织。获得“光谷质量奖·卓越奖”组织分别奖励100万元,获得“光谷质量奖·优秀奖”组织分别奖励30万元。
二、申报对象
注册在东湖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组织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在产品、服务、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治污、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地位,具有显著行业示范带动作用,为东湖高新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一)在东湖高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相应的营业资质或证照;(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具有行业特色和企业特点,具备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四)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区域内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近三年其社会贡献位于区域内前列;(六)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通过达标评估;(七)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有效投诉,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申报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光谷质量奖申报表》纸质两份、电子版一份;(三) 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编写自我评价报告,自评报告要求文字简练、凸显特色、内容完整,数据客观真实、注重比对,含图表3万字左右;(四) 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资质、品牌、荣誉、绩效等成绩,需提供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五)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7年至2019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光谷质量奖申报表、有关光谷质量奖的文件资料,可点击附件下载。
(一)申报时间:2020年12月03日至2021年3月5日。
(二) 受理部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请于2021年3月5日17:30之前将资料提交至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209室 ,逾期不予受理。
(一) 光谷质量奖的评定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光谷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执行。(二) 对申报组织已获得当年、评奖依据为GB/T19580的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可相应简化评奖程序。(三) 光谷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不向组织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组织负担。(四) 东湖高新区各部门要做好光谷质量奖申报组织的培育、推荐及宣传工作,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工作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确保推荐组织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 资料上报后,要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依据相关规定程序组织评选,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光谷质量奖申报表
光谷质量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