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区战略实施,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我区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依据《光谷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武新管市监[2019]5号)规定,现决定开展东湖高新区“第四届光谷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依据《光谷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光谷质量奖设定光谷质量奖·卓越奖2个、光谷质量奖·优秀奖5个。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在全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组织。获得“光谷质量奖·卓越奖”组织分别奖励100万元,获得“光谷质量奖·优秀奖”组织分别奖励30万元。
二、申报对象
注册在东湖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组织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在产品、服务、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治污、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地位,具有显著行业示范带动作用,为东湖高新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在东湖高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光谷质量奖申报表》纸质两份、电子版一份;
(五)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7年至2019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2020年12月03日至2021年3月5日。
(二) 受理部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请于2021年3月5日17:30之前将资料提交至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209室 ,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六)联系方式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光谷质量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