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首批上云标杆企业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0】4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于2021年1月8日12:00前,将申报书的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pdf版本发送至工作邮箱1121054521@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科经局21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香玲、郑晓倩 83426451
附件1:上云标杆企业申报附件
附件2: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首批上云标杆企业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0】46号)
硚口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
附件:
区科经局关于申报首批上云标杆企业的通知20210104.pdf
附件: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首批上云标杆企业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0】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