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科技厅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2020年4月之后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了技术合同,并实际发生了1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的企业给予后补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具体详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 (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010/t20201021_2965430.shtml)或者详询027-87820828/87125871/87302938
联系人:魏香花
联系电话:02767880130
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外国专家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