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2年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已满一年,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知发〔2019〕19号)要求,我局将组织该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22项,其中企业项目14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项目6项、服务机构项目2项(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工作程序

我局对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已签订的《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任务书》,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填写《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2),于2月24日前将验收报告纸质件1份和电子件报送至我局。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验收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2.对于结题验收中存在问题的项目,我局将组织人员赴项目承担单位现场验收。

3.逾期未提交验收报告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我局将取消对其后补助经费支持,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局相关项目。


附件:1.2022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2.《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陈乃冰

联系电话:027—86759077 

电子邮箱:chennb@hbipo.gov.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省知识产权局

邮政编码: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