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信部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9号)要求,市经信局组织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复核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需同时满足以下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1、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2、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七)其他指标。

1、申报企业应为本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4、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与复核要求

(一)组织单位。按要求组织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与复核坚持自愿原则。

(二)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申报或复核企业应在315日至410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在线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或复核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应在线打印申请书4份、佐证材料2份,其中2份申请书和2佐证材料合订胶装成册,另2份申请书单独装订,由各区经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

(三)审核报送。经信部门应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条件进行初审。复核工作以各区为主,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核实。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需说明原因。各应于4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书面盖章版各2份)以及企业申报(复核)书面材料报送至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培育管理

(一)强化梯度培育。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要求,不断培育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要进一步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实际,着力在资金、人才、创新、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等方面给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支持。

(三)开展精准服务。集聚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加强创新服务,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以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优化发展环境。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将培优和纾困一体化考虑,同步加大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创新生态。认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五)加强动态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复核。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认定。

四、联系咨询

市经信局:8531691685316911

东湖高新区:678805656788602067880073

武汉经开区:84959659东西湖区:83226255

蔡甸区:84946391江夏区:81568081黄陂区:61109201

新洲区:86925448青山区:86862661洪山区:87374326

汉阳区:84468592江汉区:85580761江岸区:85320155

武昌区:88936923硚口区:83426465

附件: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