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办理东湖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拨款手续通知如下:

一、拨款对象

本次拨款对象主要为2020年度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现阶段税务关系应在东湖高新区,并正常开展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拨款手续

申报系统企业创新积分系统http://innovc.wehdz.gov.cn/开放时间为38日(星期三)8:30315日(星期三)17:30请各拨款对象及时在政策申报模块中的2023高企认定奖励资金(第一批)事项填写信息按系统提示下载收据模板,加盖公章、财务章后,以PDF格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请按照前期的公示期要求,先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填报号和高企重新认定注册受理编号。职工总数超过500或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高企不用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该系统对接了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通过认证平台的法人登录进行登录。

系统技术咨询:QQ群号 471440814

政策咨询:科创局 027-6788052365563216

附件1:东湖高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操作指南.pdf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注册指南.pdf


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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