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督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涉及到我区企业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申报事宜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市经信局通知要求,对照相关行业规范条件,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并提供证明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申报资料同步提交到“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和邮箱。
二、关于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事宜
武汉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已公告企业名单无我区企业。
三、关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类企业摸底调查事宜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类企业的摸底工作,并将相关情况(附件3)于3月31日前报送至我局。
四、报送要求
材料提交:新申报的企业请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详情见一);配合调查摸底企业仅需提交附件3盖章版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详情见三);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7016室;
电子材料报送地址:donghuqifu@163.com
报送时间:2023年3月31日17:00之前
联系人:陈 杨 67880595
李笑笑 65563310
备注:2023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申报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自助填报并打印纸质版,不清楚的可详询市经信局85317077熊科长
附件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督作的通知
附件2:东湖高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摸底情况表
附件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督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东湖高新区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摸底情况表.docx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