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东湖高新区具体申报要求如下:请于2023年4月6日前提交企业胶装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版PDF、汇总表Word版、申报单位形式审查表盖章版PDF)发送至邮箱10049215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报送地点: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
联系人:向潇浩 65563033
附件1: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