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洪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支持标准
对每年参与辅导区内科技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经提前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按照每辅导1家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有关要求
1、科技服务机构备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2、只有备案的辅导合同才能给予奖励;科技服务机构每月要将与企业签订辅导合同提交区科经局备案;本年度高新申报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受理本年度辅导高企申报的合同备案。
四、联系方式
洪山区科经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杨杰 87374372
附件:洪山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