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19号)文件要求,现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做好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区内有效拓展延伸服务业态的制造业企业,以及面向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型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积极申报。

各申报企业请将《通知》中要求提交的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纸质版1份(包括相关数据指标证明材料,制造与服务融合佐证材料,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无质量、环保、安全及其他违法情况证明材料)及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于4月10日(周一)下午17:00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

附件:《市经信局关于做好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企服局

2023年4月4日

(联系人:汪晶、任力强  67880565、67880073)

附件下载:

市经信局关于做好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