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市线上经济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区将启动2021年度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名录库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纳入市级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名录库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2、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基本特征,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符合电商零售、线上教育、线上医疗、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线上设计、文体娱乐、商务会展等重点发展领域。
3、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下同),线上经营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企业年度总营业收入的50%(含)以上。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行为,企业信用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请纳入市级线上经济重点平台名录库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平台管理运营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2、平台为企业自主开发的互联网平台,且已上线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基本特征,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电商零售、线上教育、线上医疗、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线上设计、文体娱乐、商务会展等重点发展领域。
3、平台运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单个平台最近年度的交易额(或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单个平台撮合交易额)达到5亿元以上,所有申报撮合交易的平台其线上交易量占总申报成交量的50%(含)以上。
4、平台管理运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行为,企业信用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实施步骤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注册地所在区发改部门提交认定申请。线上经济待认定企业按照各区推荐、第三方评估、公示公告等程序,由市政府最终审定后,即可进行认定。
三、申请纳入市级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名录库企业需提交资料
申请企业需按照要求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申报资料的扫描电子版,复印件必须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
(一)《武汉市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名录库入库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企业纳税证明;
(四)2019年企业专项审计报告(需分别列明线上、线下营业收入金额、占企业总营业收入比重及归集明细和依据);
(五)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承诺(见附件3);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申请纳入市级线上经济重点平台名录库企业需提交资料
(一)《武汉市线上经济重点平台名录库入库申报表》(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企业纳税证明;
(四)2019年平台专项审计报告(需分别列明撮合交易额、自营交易额、占平台总收入比重及归集明细和依据);
(五)平台自主研发证明(软件著作权、知识产权证明等);
(六)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承诺(见附件3);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时间要求
自发布认定公告之日起,申请企业可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3月24日前向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1156419485@qq.com。
六、有关说明
(一)申请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二)申请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符合电商零售、线上教育、线上医疗、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线上设计、文体娱乐、商务会展等重点发展领域。
(三)申请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行为,企业信用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联系方式
区发改局 龚雪婷、孙雅婷 84748213
1156419485@qq.com
附件: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