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基础服务支撑体系、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引导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32号)规定,拟对获批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单位、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商标品牌运营试点的企业给予资助奖励。现将具体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复的CNAS实验室、国家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批复的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技术机构;

(三)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的“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单位;

(四)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获得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

(五)国家商标局行政认定或者司法认定方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批复的商标品牌试点单位。

二、申报范围

(一)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获得检验检测及检定认证机构的企业;

(二)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获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三)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单位、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

(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认定的驰名商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批复的商标品牌试点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请检验检测机构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助申请书;

(二)获批检验检测以及认定机构的批文;

(三)上级批准的资质证书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申请质量服务站的项目,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的资助申请书;

(二)获批的批复文件;

(三)评审专家评估达标的意见;

(四)质量服务站年终工作汇报材料。

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认证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三)获批的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获批的相关申请证明文件(合同发票等)。

申请商标品牌试点资助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商标品牌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三)获批的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获批的相关申请证明文件等。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26日,各申报单位应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材料应为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金辉    艾周蕊

联系电话:67880234  邮  箱:gxqgzlfzk@163.com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9日

详情表格见附件:

2023年征集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服务站资助奖励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