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向省经信厅推荐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的通知》(附件),请各企业按照通知及附件要求积极申报。大企业“发榜”: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可选择是否公开),刻录电子版光盘、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中小企业“揭榜”: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附件: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向省经信厅推荐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