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根据《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22〕1号)有关规定,经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7日-6月23日
二、领域方向
根据我市已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情况,结合当前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需求,本次认定领域方向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肛肠疾病、出生缺陷、康复医学、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生殖医学)。
申报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称需细化到临床专科的亚专科方向或诊疗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本市三级医院,能够为市临床研究中心提供经费支持、技术支撑、房屋设施等条件保障。
(二)所属专科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近3年牵头承担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
(三)所属专科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人才队伍。所属专科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临床诊疗、科学研究、应用示范等方面人才队伍,中心主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四)所属专科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
(五)所属专科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近5年新增的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六)所属专科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伦理审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七)市临床研究中心已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同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鼓励中心与武汉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协同研究和成果推广。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流程
1.登陆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以项目负责人账户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信息。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3年度--认定类项目--2023年度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在线填写相关信息。
3.上传申报书附件。填写《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不超过100M。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依托单位。
5.单位推荐。项目依托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在“未推荐项目”板块选择项目,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完成。
(二)申报咨询
网络技术咨询 85870766
市科技局创新平台处 65692200
五、有关要求
1.每家依托单位结合本次认定的领域方向,申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数量不超过2个。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市科技局不再受理其在同方向的认定申报。
2.各依托单位应妥善保管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备专家在现场考察阶段进行查阅。
附件: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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