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经局党组会审定,现对拟拨付强磁场技术、煤燃烧与低碳利用、人畜共患传染病重症诊治、水资源工程与调度、桥梁智能与绿色建造、电网环境保护、水陆交通控制、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等8家全国重点实验室阶段性支持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720-7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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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2720



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经费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拨款单位

拨款金额(万元)

1

强电磁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

400

2

煤燃烧与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

400

3

人畜共患传染病重症诊治全国重点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400

4

水资源工程与调度全国重点实验室

武汉大学

240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60

5

桥梁智能与绿色建造全国重点实验室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0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

6

电网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

360

武汉大学

40

7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

武汉理工大学

400

8

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

武汉大学

400


合计


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