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州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省商务厅评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82日至88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联系电话:

027-85780263(省商务厅流通处)

027-85730201(省商务厅电商处)

027-85762188(省商务厅服贸处)

027-85774357(省商务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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