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企业〔202385号)和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关于做好“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经信企业函〔2023147号)要求,现就做好首批“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面向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5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等9个新兴特色产业,以及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武汉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具备较强的战略思维、管理创新和经营决策能力,在本行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或服务国家及地方重点工程项目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在企业治理规范,有较强创新能力,研发投入较大,科技人才密集度较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或属于省市支柱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主要业务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业性条件。申报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应为市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3年及以上的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

2.所在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或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②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③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④入库湖北省科创“新物种”驼鹿、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⑤近三年进入湖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企业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在企业内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逐级审核。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区经信部门,各区经信部门会同各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商市人才工作局同意后,由市经信局报省经信厅。

(三)签订承诺。培养对象作出在培养周期内全职在湖北工作的承诺。培养对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需作出培养期内企业不迁出湖北的承诺。有关承诺报市、区经信部门备案。

四、培养方式

对入选的培养对象,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采取加强知识更新培训、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链接创新创业资源等方式进行培养,营造个人和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对入选的培养对象本人及所在企业建立信息档案,实行跟踪回访,加强联系服务,在政策和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注重推荐重点优势产业企业重要管理岗位上的优秀人才,切实将政治素质良好、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

(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含推荐报告、人员汇总表、个人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等)于82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

联 系 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吴小虎85310664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

电子邮箱:18086685948@163.com

附件:1.申报推荐表

   2.申报推荐汇总表

   3.申报推荐材料清单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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