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科创局、各企业:
根据《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23年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域方向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质量、水平,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向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高端聚集,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领域指南》方向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一)省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省工程研究中心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进行工程化开发且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作用强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省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和企业联合共建,并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
(三)省工程研究中心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及基础条件,具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或人才队伍,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四)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属地有控股关系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细分领域(方向)已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不重复进行认定。
三、工作程序
主要包括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四个程序。其中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由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
(一)申报。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单位自愿进行申报,按照单位归属地原则,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供省工程研究中心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审核后统一推荐。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对工程研究中心领域方向、基本条件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名单,由我局反馈通知相关单位按要求编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
(三)专家评审。一是量化打分,主要是对工程研究中心各项申报数据进行核定、打分。二是专家答辩,主要是对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情况、组织机构和运行情况、对攻克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贡献、对支撑省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的贡献、对推动技术成功应用和带动产业发展的贡献等方面进行答辩评分。
(四)公示认定。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认定评审报告和推荐名单,省发改委对拟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估、研究,经公示后予以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武汉经开区发改局,地址:武汉经开区川江池二路(春笋),联系人:尹改丽,联系电话:13006179903,邮箱:1594708921@qq.com。
(二)今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需由市发改委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文件,因此资格审查材料报送至区发改局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0点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2、市州推荐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
武汉经开区发改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