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请省政府同意的《湖北省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经信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城市、标杆园区申报创建工作。经各市州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武汉、宜昌等4个城市为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城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孝感高新区等11个开发区为省级数字经济标杆园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省发改委(创新发展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和依据,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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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省第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和标杆园区公示名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