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街道、百步亭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拟组织开展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培育工作。现将2023年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条件

1.武汉市江岸区内注册,以“促进科技资源向一线聚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有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施设备。

3.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和不少于5个成功技术转移服务案例。促成的技术交易成交额每年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机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机构内有1名(含)以上持证技术经纪人,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在5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3人以上;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

5.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

(二)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武汉市江岸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3.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6项,营业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00万元

4.基础条件满足经营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5.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6.连续两年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有诉讼但从未败诉。

三、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四、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需A4纸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报送区科经局科技发展科。

2.区级推荐。区科经局负责对上联系,推荐辖区内的技术转移机构申报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发展科

  话:85320185

  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B座403室


附件:1.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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