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023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湖北省内2022年以前认定的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称中心)。具体参评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中心在2022年度的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主要包括:

(一)创新基础。包括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机制、规章制度、研发人员结构、经费保障、场地设备等创新基础。

(二)创新成效。包括年度技术攻关、科技项目、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专利授权、标准制定、协同创新等创新成效。

具体评估指标见附件2。

三、评估流程

绩效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包括以下流程:

(一)提交报告。中心围绕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时明确的重点方向、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提交自评报告。报告要结合年度考评指标,包含年度创新工作进展及成效、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情况、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附上相关数据,提供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

(二)形式审查。第三方机构组织对中心提交报告的规范性、完备性进行审核,并对中心提交的数据和佐证材料进行比对,对不够完备的材料或者数据要求参评单位修改完善。

(三)专家评估。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管理专家召开绩效评估评审会,查阅工作报告,听取工作汇报,提问质询后,出具意见。组织财务专家对技术创新中心相关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报告进行评估。

四、相关要求

请各中心按要求完成自评报告、财务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谭薇;

电  话:027-87135797;

邮  箱:hbkjtcqc@163.com。


附  件:1.绩效评估单位名单

        2.绩效评估评分表

        3.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湖北省科技厅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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