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支持关于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启动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为洪山区纳税登记,并在洪山区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
(二)企业2020年产值增幅达到一定比例的(以统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下同),其中超过50亿元(含)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0%、1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0—50亿元(含10亿元)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5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4—10亿元(含4亿元)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5%、2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4亿元(含1亿元)且增幅超过50%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15万元。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和5千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三)对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二、申报资料

1. 加盖企业公章的《2020年度洪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表》(附件1);
2.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2020年企业缴税凭证;
4. 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5. 企业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低于产值75%,需提供说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各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后报送到经济运行科(融创智谷C5裙楼512室)。
(二)区科经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各企业奖励资金标准,由区科经局班子会审核。
(三)办理资金拨付,并将拨付情况进行公告。

四、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相关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收回贴息资金,全区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申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格5年。

联系人:李广威;联系电话:87374326

附件1: 2020年度洪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表

附件2:承诺函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4月6日

区级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等.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