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2〕49号)要求,为加快发展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股权投资的若干支持政策》(武政规〔2023〕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要求,现拟删除武政规〔2023〕6号文“十一、其他事项”中的“享受本政策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应当保持注册地、主要经营地、投资活动地在我市;若10年内迁出我市的,需退还一次性落户奖励资金。”

为保障市场主体和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订的质量,现就修订上述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hsjrgzj@yeah.net,或邮寄至: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61号111室(邮政编码:43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