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要求,在全市遴选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可复制性的标杆智能工厂,复制推广工业技术改造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引领企业对标改造,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武汉标杆智能工厂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聚焦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消费品等重点行业,遴选10家武汉标杆智能工厂。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参与遴选的企业原则上应是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本市纳税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其投资项目落户武汉市域范围内且上一年度产值过百亿元的重点企业也可申报)、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近两年企业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以及项目相关的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时项目已经完工投产并取得实效。
3.相关项目应符合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清单,纳入我市工业技改投资统计。
三、遴选方式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组建评审专家组,采取现场核验与集中评审相结合方式开展评定。
四、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区(含开发区,下同)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准备申报资料,签订真实性承诺书等。
2.核查推荐。各区经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项目真实性和合规性、项目纳统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
3.网上投票。长江日报设计制作标杆智能工厂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果作为标杆智能工厂遴选的参考依据。
4.符合性审查。专家组根据企业申报资料,对所有申报企业集中开展符合性审查,淘汰比例不超过30%。当申报企业数量≤30家时,符合性审查与下一环节现场核验合并开展。
5.现场核验。专家组对进入此环节的企业进行现场核验、打分排名,取排名前20名企业进入路演答辩环节。
6.路演答辩。进入此环节的企业阐述标杆智能工厂建设成效、特点、模式创新等情况。专家组对每家企业打分并出具评定意见,综合每家企业评定意见形成综合评定意见。对有争议的企业,专家组可集中单独讨论。
7.宣传组织。宣传报道贯彻服务遴选全流程。长江日报设计评选活动整体视觉,开通评选宣传网站,动态跟踪报道评选活动,通过新华网、人民日报网、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经信等权威平台实时发布遴选活动动态信息,为遴选营造良好氛围。
五、资料清单
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标杆智能工厂申报表;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前的情况分析、企业智能制造建设(改建)的目的与预期目标、智能制造建设(改建)的主要内容、前后效益对比分析、行业示范意义等内容;
3.2023年武汉市标杆智能工厂(离散型或流程型二选一)评价指标(试行)自测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4.近两年企业主要设备、工艺投资清单及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银行流水;
5.企业产值在全市同行业排名情况说明;
6.企业智能工厂建设情况文字简介(150字以内)、典型图片(3张,每张不小于1M)、PPT、建设成果视频(3分钟以内);
7.企业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有关要求
企业应将纸质申报资料盖封面章、骑缝章,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企业、区经信部门、市经信局、第三方机构各留存一份。企业申报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59238337@qq.com。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核查推荐工作。
附件1:2023年武汉市标杆智能工厂申报表.docx
附件2:2023年武汉市标杆智能工厂(离散型)评价有关指标自测表.docx
附件3:2023年武汉市标杆智能工厂(流程型)评价有关指标自测表.docx
【联系人】刘学 1806272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