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遴选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推荐
1.请各申报主体按照《2023年度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方向和基本条件填写对应申报书,并在10月11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PDF格式扫描版报送到所在区经信部门。
2.请各区经信部门对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在10月13日前,将盖章的《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荐单位和2017—2019年试点示范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主体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市经信局,同时将电子版(含汇总表可编辑版和扫描版、申报书扫描版)发送至市经信局指定邮箱中,逾期不予受理。
3.省经信厅将会同省民政、卫健等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我省推荐名单。原则上,推荐的企业不超过3家,园区不超过3个。
二、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复核推荐
请东湖高新区经信部门负责对武汉新新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批)、武汉炎黄创新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批)两家已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企业进行复核和推荐。
1.组织两家企业如实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
2.按照《2023年度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重点核查示范单位是否在产业发展、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持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并依据复核结果提出推荐意见。
3.在10月13日前,将复核企业盖章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区经信部门盖章的《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荐单位和2017—2019年试点示范复核情况汇总表》报送到市经信局,同时将电子版(含汇总表可编辑版和扫描版、复核申请表扫描版)发送至市经信局指定邮箱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子信息产业处 彭源
电 话:85316963
邮 箱:634764163@qq.com
附件:1.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
2.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申请表
3.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荐单位和2017—2019年试点示范复核情况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