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经开区科创中心、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本市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和省知识产权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结合实际,制定《武汉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汉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
实施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湖北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以下简称ISO56005国际标准),切实推动我市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ISO56005国际标准的创新价值实现核心导向,引导创新主体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为我市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目标
从2023起至2025年,每年组织一批企业进行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我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试点全覆盖。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各类创新型企业积极参加试点,力争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协同相应区局,做好ISO56005国际标准解读、政策宣传,摸排和组织相关企业参加试点,指导其通过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tc554.org.cn/,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初始测评。
(二)确定试点。鼓励我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试点,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开展试点意愿高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今年6月份推荐报送的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企业,2024年和2025年3月份前推荐报送第二批、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
(三)标准实施。组织试点企业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线下培训等方式学习ISO56005国际标准及其权威解读,获取标准学习与实施相关资料,交流分享标准实施实践案例,不断改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试点企业自愿选择专业评价服务机构,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分级评价,量化评价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情况。
(四)阶段评价。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面向所有参加试点的企业组织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相关数据填报。试点企业填报的数据将同步用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选、复核。各区市场监管局、区科经局要及时收集汇总不同产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试点企业的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反馈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组建联合专项工作组,协同推进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做好试点企业的组织动员、学习培训、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配套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研究制定企业开展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的激励政策,对取得ISO56005国际标准相关证书的予以资金支持,将开展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情况作为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推广。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通过政策宣讲、组织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鼓励试点企业边试点、边总结,将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推广,进一步扩大试点影响力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