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2023年度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成果与区域处 027-87135797
机关纪委 027-8713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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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协同创新项目拟立项项目
湖北省科技厅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