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洪山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升发展新动能补贴项目通知如下:
一、 支持对象
在洪山区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 支持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成果来源不限地区,产生的市场效益明显,单个项目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的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含)(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
2、高新技术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须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原则上,签订的合同应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要求,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
三、 申报材料(材料中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1、《洪山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升发展新动能补贴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吸纳科技成果转化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复印件(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已在湖北省进行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提供加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同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
4、上述合同卖方开具的发票原件复印件、银行转账付款凭证以及股权结构及变更信息证明材料;
5、科技成果证明(如有)。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证书、公开发表的高质量、有价值论文等。
6、项目已完成转化或正在实施转化的佐证材料(如有);
7、企业近期完税证明。
四、 申报要求
1、请于5月7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至洪山区科经局,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05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PDF)发至邮箱:48502339@qq.com,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一致。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申请表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2、联系方式:
区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陆玮 87374390
附件:洪山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升发展新动能补贴项目申报书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