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国重装函﹝2021﹞19号)等有关要求和省、市相关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请相关单位根据附件要求,按照申报要求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pdf
2、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docx
3、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pdf
江岸区科经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