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国重装函﹝202119号)等有关要求和省、市相关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相关单位根据附件要求,按照申报要求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pdf

2、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docx

3、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pdf

江岸区科经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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