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工作机制落实,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国家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在东湖高新区公开征集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入库专家(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重点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企业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专家应符合《国家工作指引》要求,包括技术专家、财务专家。
二、 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 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 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 熟悉计算机网络应用和操作能力。
6. 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均能保证。
7.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8. 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 申报程序
申请入库专家填写《专家入库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760158133@qq.com。已在库专家,由高新区科创局在“省高企网”更新信息。有关程序如下:
1. 高新区科创局在线填写专家信息并推荐上报。
2. 省认定办审核入库。
四、 时间要求
本次征集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五、 注意事项
1. 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建设是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申请入库专家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 为优中选优和服务本地企业,高新区本次推荐不超过30名专家。
3. 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入库资格。
联系电话:027-67880523/6556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