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20]6号文)、《江夏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发展的十条举措》(夏办文[2020]1号)和《江夏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解决我区中小微企业在疫期和疫后的生存和发展的融资困难,帮助中小微企业化解因贷款到期而可能产生的资金周转问题,区委区政府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根据《江夏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发布本指南。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具体划型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满足银行续贷条件,通过银行审核且银行出具续贷承诺函;3、贷款银行为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合作银行。
二、申报条件
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支持的企业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融资应急资金不予支持。
(一)高耗能企业、主营为房地产开发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企业和区政府明确不予以支持的行业。
(二)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不准确、不配合财务报表报送要求的企业
(三)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征信中,一年内受到严重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列入信贷担保负面清单的企业
(四)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1、《江夏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使用申请表》(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
2、《银行续贷承诺函》(1式2份);
3、企业原贷款合同等资料;
4、借款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行业、规模、上年收入、上年税收、主营业务、借款用途等);
5、借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复印件;
7、企业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盖章)和上月财务报表,未满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上月财务报表;
8、企业上1年纳税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企业应于贷款到期前1个月内同时向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合作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
(1)合作银行审核续贷申请。合作银行根据银行规定对企业的续贷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予以续贷的,由合作银行出具续贷承诺函,并与企业签署委托还款协议书。
(2)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企业申请应急资金的资格及借款金额。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应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对申请企业在市场监督、税务等方面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企业是否具备申请应急资金的资格及借款金额。
(三)使用。申请企业相应手续齐备后, 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知资金管理平台向合作银行指定的账户汇入相应资金,同时通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对该笔资金进行封闭运行管理,确保该资金仅限用于企业还旧贷续新贷。
(四)收回。合作银行收到还贷资金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贷手续并发放贷款;同时,经借款企业委托或者授权,合作银行负责将相应的转贷资金足额划转至资金管理平台专用账户,并通知资金管理平台。资金管理平台收到企业归还的应急资金后及时通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如因特殊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贷款发放及归还流程的,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至15个工作日内。如企业在15个工作日后仍然没有归还的,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资金管理平台应按协议及时向合作银行和企业追索。
企业应提前在贷款银行预存足额的资金使用费,按照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所产生的资金使用费在偿还本金时一并足额划转至资金管理平台专用账户。
(五)资料归档。资金收回后, 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资金管理平台应当将资金使用、收回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立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五、相关规定
企业采取虚报、瞒报、骗取、逾期不归还所借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的,将依法对其进行追缴,并协调将其列入银行业协会黑名单。企业不良信息将作为其后期能否获得应急资金等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时间
全年
联系方式
武汉市江夏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江夏区纸坊街文化大道10号科创广场B栋10层
联系人: 彭 皓
联系电话:027-87934005 87934010
电子邮箱:jxqyrzssk@163.com。
附:已签约银行联系方式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
张丽华027-81826608 15072390165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
杨欢 027-81813105 13237185663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
余和国 027-67803867 1387147015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万炜 027-81369529 1398600905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范浩 027-81779627 81777767 139715934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刘明星 027-81786733 1869619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