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各申报主体需求,经研究,现将2023年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补充申报通知如下:
1.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校和企业,于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5日18时在系统完成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 申报要求详见2023年10月23日高新区科创局发布的《关于申报2023年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的通知》(http://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310/t20231023_2284984.shtml)
特此通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