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企业: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企业或者前期已经列为培育对象的,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的单位,编写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前期已列为培育对象,且在有效培育期内的,如自评符合《修订版》中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和认定条件,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应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份)

编写材料目录见附件1。纸质材料应胶装,封面和骑缝盖章,电子版为Word或者WPS版本。

二、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1. 联系人:企服局  叶科长

2. 电  话:027-67886135

3. 邮  箱:464799662@qq.com

4. 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室。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