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辖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了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类项目的补贴工作,对2021年度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项目进行摸底调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江岸区依法设立、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工业类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在江岸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2年在业务经营和财税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需是企业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内且2021年实际发生了融资租赁费用的项目;

(五)为使更多企业受惠,上年度获得过此补贴支持的企业或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资金融资补贴类项目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相关要求

(一)请申报企业填写《武汉市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摸底调查表》,2021年4月29日前,将调查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11954778@qq.com

(二)此次摸底调查不作为申报依据,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以市经信局通知为准。

联系人:殷璇

联系电话:85320153

江岸区科经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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