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工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武政办〔2022〕70号)文件精神,根据区领导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汉阳区加快推进“工业上楼”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2月6日(周三)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武汉市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4468592  

附件:汉阳区加快推进“工业上楼”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6日  


汉阳区加快推进工业上楼实施方案(2024-2026

(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吸引优质企业向高层工业楼宇集中,提高亩均经济贡献,推动工业产值倍增,结合汉阳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汉阳区1+6现代化产业体系,总体规划工业上楼项目,高水平规划建设先进制造业园区,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为助力汉阳工业经济可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目标

2026年,全区新增工业楼宇30万平方米,更新改造工业楼宇不低于5万平方米。通过工业上楼新增规上工业企50家以上,工业产值、工业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工业智能化生产覆盖70%以上规上企业。

三、产业方向

按照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一楼一产业、一楼一特色的原则,加快构建“4+1+1”智能制造产业体系,形成食品制造、纺织服装智能家电等为主导的现代消费品产业集群;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机械装备产业智能化产业集群;汽车电子、电机电控等为主导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集群;体外诊断、医用耗材等为主导的医疗器械制造产业集群;北斗技术与智慧城市深度融合发展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元宇宙、内脑芯片等科技最前沿产业集群。

四、提升土地集约利用

(一)促进工业用地更新。出台《关于促进工业用地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集约效益、科技创新、生态融合、发展后劲4个方面综合评级将企业分成A(优先发展类)、B(支持发展类)、C(警示发展类)、D四类(转型淘汰类)。加强监管,分类施策,通过自主改造、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有偿收回等方式,推进全区低效用地更新改造,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

(二)加快工业用地建设。结合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储备土地前期整理、净地出让的经营模式,多元化实施储备土地的管护和利用。根据永丰街、江堤街等城中村改造区域用地现状,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周边产业配套等因素,鼓励村集体积极参与,建设工业厂房。

(三)推进工业厂房改造。支持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现状建设用地,以及手续不完善的现有建筑,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给予完善相关手续琴断口街、龙阳街等街道,现状为工业用途但详细规划为其他性质的土地,在不突破规划底线的前提下,采取新供地、更新改造(拆除重建)、提容改造(增加建筑物)等方式建设 工业上楼项目允许商业、办公等非工业楼宇用于发展符合产业导向的制造业。

五、建设要求

鼓励各类投资开发公司、国资平台、民间资本等多元化主体参与工业上楼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支持持有存量工业用地的企业、有工业园区开发和招商运营经验的企业参与工业上楼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新建工业楼宇用地性质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3.0,最低不得低于2.5生产制造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项目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的60%

新建工业上楼厂房层级须达到4层及以上或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原则上首层层高不低于6米。新建工业上楼厂房水、电、气、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企业生产工艺需求,符合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标准。

、政策激励

(一)新建改造更新工业上楼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建设用地面积5000/亩的标准,给予开发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

(二)新建改造更新以及利用商业、办公等非工业楼宇用于工业项目的生产、研发、设计、检测、中试等产业用房,按照20/平方米,最高200万元,给予开发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

(三)新引进并入驻工业上楼项目且每平方米产值达到 1.5 万元、2.5 万元、3.5 万元的工业企业(软件企业),按实际租金 10%20%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15 万元。

(四)新引进并入驻工业上楼项目的企业自签订入驻协议之日起,对企业纳税形成的区级实得财力部分,按当年50%给予项目运营管理机构奖励

)鼓励工业上楼项目申报工业园区,按规定对工业上楼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鼓励存量工业用地综合运用厂房加层、增资技改、整治改造等方式实施工业上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六)累计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园区企业《方案》有效期内对区级财政的累计贡献。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阳区工业上楼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城更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汉阳分局、相关街道及汉阳经济开发区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

(二)严格审批流程。建立企业申报、开发区(街道)初审、专题论证、区政府审议的审批流程。各园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指导,缩短审批周期,全程监督政策实施情况,全力支持和保障工业上楼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项目监管。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工业上楼项目的监管工作,与项目开发主体签订《工业上楼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对产业准入条件、产业内容、建设时序、自持比例、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税收贡献、节能环保、分割转让要求以及相应的违约处置措施等相关条款进行约定,确保项目按照工业上楼标准建设。必要时可聘用第三方协助审查监管,费用列入各部门预算。

《方案》2024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