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规划函[2020]219号)以及《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了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等工作,并配合市经信局选定的第三方投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经审查认定共有长华长源等11个项目符合补贴或奖励标准,拟补贴或奖励资金合计3543万元。现将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7日,如对公示的项目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1年5月7日以前向区科技经信局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科或区科技经信局监察室反映。
公示接待电话:
区科技经信局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科:69813727
区科技经信局监察室:84946301
蔡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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