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开发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武科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2021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认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并经区级登记备案。已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将遵循“常年受理,定期认定”的原则。众创孵化机构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间提交认定申请:
第一批认定时间为2021年6月,对5月30日之前收到的申请进行集中评审认定;
第二批认定时间为2021年11月,对10月31日之前收到的申请进行集中评审认定。
三、申报步骤
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模式,网上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认定通过后另行通知寄送一份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个人账户(身份证)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1年度项目——认定类项目——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在线填写表格信息。
3、上传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诚信承诺书(表样见申报书附件)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并点击“提交”。
4、区科技部门推荐。区科技部门用单位账号登录审核相关材料后,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完成。
四、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5870766
政策咨询电话:85530035(王怡皓),85530159(黄倩)
电子邮箱:kjjzcfwb@163.com
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22室
附件:1.武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2.武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