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精神,深入推进“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4年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

(一)申报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需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支持范围

重点聚焦项目的带动就业、创新引领、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等方面,主要支持以下行业:

一是农、林、牧、渔类。

二是信息技术类,包括光电子信息、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物联网技术、网络安全、云计算、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三是制造业类,包括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北斗、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军工等。

四是文化教育类,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是社会服务类,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家居、物流、教育培训、生命健康、交通、零售批发、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申报人自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之日起即为法人或股东。

(三)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四)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前(不含2023年7月1日)。

(五)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发生变更。

(六)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自申报之日起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

(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6.html,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一)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照(白底证件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的个人登记照。

(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学历电子认证表。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2.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认证)。

(三)项目商业计划书

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3.html下载模板。

请严格按提供的模板撰写商业计划书,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商业计划书中必须包含近两年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附产品实物或服务内容照片。商业计划书中的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必须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一致,若现场核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吸纳就业凭证

1.劳动合同。公司与3名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对全职不做硬性要求。

2.工资流水。

可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601.html下载模板。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连续3个月工资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

(1)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

(2)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

(3)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含财付通支付业务凭证专用章)。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现金发放凭证一律不作为工资发放凭证。

(五)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1月5日至3月15日)。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1月5日至5月31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1.资格审查

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4月5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4月19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4月23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于5月3日前报送至市(州)人社部门备案。

2.项目初选

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团委组织实施,可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基本资料可登录系统下载。评委由各地自行邀请,评委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照2:2:1的比例组成,并签订评委承诺责任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项目初选评审标准,分行业类别(A类—E类,共5类)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分配名额另行下达)。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月20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在所有项目网上推荐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初审推荐汇总表》会同财政部门盖章,填写《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盖章,梳理初选推荐项目《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于5月31日前将上述3个表格分别扫描成PDF文档报省人社厅。

(三)省级核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市州推荐到省级的项目进行资格核查,确定进入省级评审项目名单。

(四)省级评审。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组织省级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省级评审团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万元资助。

(五)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发确定通知,由各地人社部门核实项目账号,将拨付资金名单提供给当地财政,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教育、团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密切合作,广泛宣传,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间节点,及时进行网上提交。各级经办人员要熟知《网上申报操作指南》,主动指导大学生申报者完成项目申报。

(二)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信息必须真实,并签订电子《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虚报套领等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今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同时列入失信者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可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项目和当事人,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对违规领取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高校、各县市(区)团委和人社部门为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工作,除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把关外,要着重实地核查工资发放流水、商业计划书内容等与项目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严格落实“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可靠。各级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项目审查操作手册》(登录审查账号进行查看),严格操作规程和政策条件,对不明确的及时向省级反馈解决。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在省级核查中出现不符合条件项目的市州,在下年度项目名额分配中予以扣减;对责任意识不强,造成明显疏漏、造成较大影响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纪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四)项目资金将从2024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预拨至各地财政,各地人社部门应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确定的名单,积极协调属地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至大学生创业项目专户。各地在拨付资金之前要对项目的存续状态进行核实,对项目注销、破产和不再经营的,不再给予资金,并做好资料记录备查。同时,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发展状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

省人社厅联系人:王苇杭,电话:027-86656647、87811208、86652569,邮箱:892959253@qq.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姬同桀龙,电话:027-87858627,邮箱:hbcypx@91wllm.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编:430071

团省委联系人:杨洋,电话:027-87233582,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

申报平台技术人员:刘磊,电话:027-87265608

附件:1.评委承诺书

      2.各市州初选项目评审标准打分表

      3.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