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一季度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经营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区科经局关于转发<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一季度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经营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要求,拟给予武汉皓榕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经营奖励,奖励资金合计148万元,按照市区财政1:1比例分担要求,区级拨付奖励资金74万元(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接待电话:
区科经局纪检监察室:81568248
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81568260
附件:2023年一季度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经营拟奖励资金安排情况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二〇二四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