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相关区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31-6月双百园区基础设施投资额及区域统一性评价(含规划)支付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227日至34日。如对公示情况存在异议,请于202434日前向市经信局工业园区处或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反映。

工业园区处:85316925

机关纪委:85319493

附件:园区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公示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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