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3〕1号)有关规定,经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推荐,我局对获批2023年度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进行复核。现将2024年绿色制造与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预安排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如对公示的内容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4年3月14日前向市经信局反映。
机关纪委:85319493
节 能 处:85316931
附件:2024年绿色制造与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预安排情况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