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快建设武汉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创新集聚区和产业高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武政办〔2023〕85号)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武汉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或传真)反馈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周前进 联系电话:8531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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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汉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武汉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推动赋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武汉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打造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创新集聚区和产业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关键技术突破。针对制约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与重大需求,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单个项目市科技研发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深化通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基础平台技术、大模型关键算法、可信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每年在市重点研发计划中布局一批人工智能相关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50万元至100万元。对牵头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按照有关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奖补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创局)
二、强化普惠算力供给。加快超(智)算中心建设,对示范效果突出并获得省级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超(智)算中心,按照省级补贴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市级财政和超(智)算中心落户区各承担50%。实施算力伙伴计划,遴选一批设备先进、技术安全、绿色节能、价格优惠的优质算力供应商作为市级算力伙伴,降低中小企业算力使用门槛,鼓励优先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供给算力。聚焦智能制造、智慧金融、智慧医疗、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各算力服务机构围绕在AI平台内优化和预置更多行业算法模型,辅助算法应用加快落地。根据算力使用情况每年设立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算力“服务补贴券”,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买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三、增强模型创新能力。支持头部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多模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和落地应用,对参数量超过千亿的通用大模型,或者参数量超过百亿、有行业影响力的行业大模型,在算力补贴、资金支持、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一事一议”支持。支持各行业头部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制造、工业质检、教育、医疗、遥感等领域开发垂直行业模型,每年评选一批性能先进并在汉成功落地的垂直行业模型,对牵头研发单位按照研发成本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并对使用本地算力服务费的50%给予三年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大模型在武汉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核心区开展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打造开源开放、协同共享的人工智能算法汇聚、数据归集和检测评估创新服务平台,参考平台软硬件投入、人工智能企业用户数量、服务成果等方面水平,择优给予综合贡献度较高的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领域中试平台,在综合关键大型仪器设备投入成本和中试平台对外开放频次、服务质量、产出成效的基础上,择优给予中试平台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
五、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机制,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健、教育、交通运输、气象等行业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支持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建立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搭建行业级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公共数据、行业数据逐步实现分级分领域脱敏开放。每年遴选一批可信高质量的数据集、语料库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并授牌。(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企业培育工作。聚焦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等服务,在市级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园区提供创业者服务空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委金融办)
七、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创新。建立常态化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发布机制、评估机制、对接机制、共建机制。聚焦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建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等领域,每年开放一批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汉率先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聚焦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融合,每年遴选一批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按项目总投入资金30%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批国家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通用人工智能方向等国家人工智能领域揭榜优胜单位的企业、科研院所,项目成果在汉转化落地的,给予牵头单位1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根据优势产业建设人工智能融合应用特色园区。全市遴选2-3个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园区,采取市区共建模式实施差别化、特殊化的扶持政策,加快优质企业、创新资源、高端人才、资本要素向园区导入,根据园区建设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奖励,连续奖励3年,打造具有先导引领作用的人工智能产业园区。按照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工作的要求,培育发展国家级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决赛中获胜的促进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数据局、市投促局,各区人民政府)
九、支持高端人才引育。支持在汉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人才联合培养,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重点企业吸引集聚“高精尖缺”人才,赋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符合条件的重点用人单位人才举荐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武汉英才”计划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金融赋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统筹整合基金资源,积极联合国际国内人工智能龙头企业、顶尖投资机构,共同设立面向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基金。畅通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发现、投资、上市通道,鼓励市区地方产业基金向人工智能企业倾斜。对于在武汉投资的人工智能项目,建立国有基金直通渠道。对在沪深北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对在中国证监会签署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比例投放我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鼓励人工智能创新金融产品首发首试,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算力贷”等创新性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支持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推广宣传、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支持举办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国际性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搭建产业交流合作平台,经事前认定备案,按活动费用给予50%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各区人民政府)
本政策自2024年 X 月 X 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