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71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相关通知要求,现就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且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原则上应是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
1. 企业填报材料。申报主体按照《办法》要求,填写《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提供《无违法违规承诺书》(内容对应申报条件要求)。
2. 区级初审推荐。请各企业于2021年5月21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报送到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局,向上逐级推荐。
3. 在线填报信息。经省经信厅评审,确定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推荐名单,并向名单内的申报主体分配账号,申报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
4. 材料最终报送。请各企业填报信息后,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无需盖章)于2021年6月4日(周五)前报送至市经信局对外经贸合作处。
二、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入选2017年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工信部要求需进行复核,省经信厅将向企业分配账号,请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填报复核信息,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无须盖章;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于2021年5月18日(周二)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联系人:汪晶 任力强 联系电话:67880565、67880073
邮箱:donghuqifu@163.com
地址:东湖高新区光谷政务中心7号楼7楼7012
附件: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材料清单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