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函〔2020〕59号),我区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并获奖300万元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9〕29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新兴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支持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带动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以服务双创、助力服务业转型升级,深化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路径,及时评估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成效,促进“双创服务业”蓬勃兴起,探索建立双创服务业发展特色优势。拟支持资金50万元。
(二)支持新兴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武汉跨境电商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引导跨境电商产业聚集,打造全市跨境电商标杆示范区。拟支持资金150万元。
(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湖北)医疗技术转化中心建设,整合医疗生产和经营企业优质资源,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成果转化实施。拟支持资金100万元。
三、资金使用和监管
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机构)经营发展、项目建设、品牌打造推广等方面,要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省市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审查。如企业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或存在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18日-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异议,可致电硚口区发改局,联系电话:027-83426423(工作日上午8:30-12:00,工作日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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