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夏区委 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管理办法》(夏科经〔2023〕47号)、《关于开展2023年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以赛代评”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拟于7月初开展2023年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以赛代评”终评路演工作。现将符合要求的参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对终评路演相关事项进行预通知。
一、报名情况
经各众创孵化平台主体初审推荐,全区共69家企业申报江夏区2023年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房租补贴。
二、审核情况
经线上复评、第三方审计公司实地核查等审核流程,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共51家参加“以赛代评”终评路演(入围终评路演参赛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三、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
四、路演规则
1.企业路演采用专家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采取5+2答辩形式(路演5分钟,答辩2分钟),专家评委打分分数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剩余专家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2.为帮助参评企业提升项目路演质量,掌握路演技巧,拟定于6月下旬举办赛前培训活动,终评时间拟定于2024年7月初,届时会提前2天进行线上抽签,确定企业路演顺序。
注:按照《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管理办法》(夏科经〔2023〕47号)文件精神,未参与“以赛代评”终评路演的企业,将视为自愿放弃2023年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房租补贴资格。
五、奖励政策
1.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房租补贴申报资格由“以赛代评”方式产生,将终评参赛的企业评定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分别占具终评参赛企业数量总和的10%、30%和60%,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2.“以赛代评”一等奖企业为“优秀高成长性”企业,补贴标准30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第一年度不超过12万,第二年度不超过8万。
3.“以赛代评”二等奖企业为“优良高成长性”企业,补贴标准20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第一年度不超过6万,第二年度不超过4万。
4.“以赛代评”三等奖为“合格高成长性”企业,补贴标准10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第一年度不超过3万,第二年度不超过2万。
5.本次补贴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补贴兑现方式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季东升81568081
附件:2023年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以赛代评”终评路演参赛名单公示
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