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省委府有关工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标准引领,围绕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优化质量品牌提升服务,每年培育、认定100个(项)以上“湖北精品”,引导全省经营主体提升产品、服务质量,进一步塑造“湖北精品”高端质量品牌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品牌强省。

二、重点任务

(一)组建“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发改、经信、农业、商务、文旅、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建“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按照《办法》赋予的职责、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适时召开认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湖北精品”培育认定相关工作。

(二)组织“湖北精品”培育申报。每年适时启动“湖北精品”培育申报。围绕省产业发展实际,坚持经营主体自愿原则,以全省支柱产业、突破性发展的优势产业、新兴特色产业为重点,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引导更多符合“湖北精品”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参与培育行动,进一步扩充“湖北精品”培育库,推动梯次培育、持续提升。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行动2024年7月上启动。

(三)举办“湖北精品”培育培训。面向申报“湖北精品”培育的经营主体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活动,解读“湖北精品”认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讲解“湖北精品”培育、申报、认定程序,指导相关人员了解“湖北精品”认定原则、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2024年培训拟于7月下旬举办。

(四)完善“湖北精品”标准体系。根据《“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办法》,推动入库经营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实施对标国际先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将通过评价的标准纳入“湖北精品”标准体系第二届“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拟于今年7-9月完成。

(五)开展“湖北精品”认定活动。根据《办法》,组织开展“湖北精品”认定活动。由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认定委员会秘书处按要求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质量检测或评价等工作,形成综合认定报告,提出“湖北精品”建议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经认定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湖北精品”认定名单,向社会公告。第二届“湖北精品”认定拟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湖北精品”质量品牌宣传。举办第二届“湖北精品”发布活动,广泛开展“湖北精品”宣传,通过国家及省内主流媒体宣传“湖北精品”认定工作政策,质量品牌提升典型经验、标杆示范案例,指导经营主体通过“湖北精品”新媒体宣传号(微博、抖音、快手)讲好“湖北精品”故事,深入挖掘“湖北精品”个性化优势、塑造“湖北精品”质量品牌形象,提升“湖北精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湖北精品”认定工作是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和力量,把培育“湖北精品”作为增强湖北质量品牌竞争力,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对“湖北精品”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广泛动员围绕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针对本地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有效开展动员工作。充分考量产业成熟程度、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等因素,推动经营主体申报入库培育。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申报入库名单7月15日前认定委员会秘书处(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入库申报说明详见附件)。

(三)开展帮扶。加大对入库经营主体的质量技术帮扶力度,组建专家团队一对一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第三方机构,针对性开展对标达标和质量提升活动,帮助入库主体梳理产品和服务执行标准,与现行国际标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比对,研制一批先进标准。

(四)严格管理。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严格遴选能够代表湖北质量水平的产品和服务。严格遵照时间进度做好组织、辅导及申报等工作,杜绝漏报、迟报等拖延工作进度的情况。严格落实“湖北精品”动态管理制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获认定“湖北精品”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产品和服务不达标等问题,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和上报。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王运明;电话:027-88701902

认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李睿琪;电话:027-88214426;

邮箱:hbsqizls@163.com。

附件:关于第二届“湖北精品”培育库入库申报的说明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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