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推进实施服务业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引导服务业企业加强服务科技创新、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和品牌培育,现组织开展第一批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湖北省内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九大门类及其细分领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产品服务质量、数据造假、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事件。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二)分类申报条件

1.单项冠军企业

1从事所属行业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

2主营产品(服务)在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主营业务收入在所属行业中类或小类中居全省第1

3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000元及以上。从事批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及以上。

2.专精特新企业

1)从事所属行业时间达到3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达到50以上,近2年增速不低于5%

3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

二、申报指标

(一)“单项冠军”企业。请各地发改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不限申报数量。

(二)“专精特新”企业。武汉市不超过50家;襄阳市、宜昌市各不超过30家;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各不超过20家;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各不超过10家。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书。申报企业要认真梳理企业规模、效益、经营管理、专业化发展、创新能力以及细分领域竞争力等方面数据,总结企业核心优势和特色,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2),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企业推荐汇总表。各市州发改委负责组织所在地企业申报,通过“信用中国(湖北)”等平台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填写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4),择优向省发改委推荐。

四、支持政策

(一)强化资金支持。鼓励各市州统筹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

(二)加强金融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信贷服务,积极推动商业银行提高授信额度,支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三)优化企业服务。创新运用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机构为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培训宣讲、招商运营、宣传推广等专业化服务。

(四)实行优先推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全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优先推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与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评选。

五、有关要求

各市州发改委于2024910日前,将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加盖公章)以及相关佐证资料,报至省发改委服务业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肖潇   联系电话:027-87235730

电子邮箱:383634229@qq.com

附件:1.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

2.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书

3.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

4.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附件: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

附件: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书

附件: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