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2024〕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24〕54号)等文件精神,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做好“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库建设和可推广可复制经验的提炼工作,现启动“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和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先用后转”是指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将职务科技成果以“先免费试用再有偿转化”的方式许可给企业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采取“延期支付”或“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益分成”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本次面向武汉地区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征集“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和典型案例。
二、征集时间
征集工作常年开展。第一批征集截止时间6月15日,请各单位按时提交。
三、征集要求
(一)“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库
各单位梳理存量职务科技成果,将拟使用“先用后转”方式转化的,纳入“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库。重点梳理成熟度较高、具有实用价值、市场前景广阔、符合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科技成果。对于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三年内未转化的,原则上均纳入“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库。
(二)“先用后转”典型案例
各单位梳理已完成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报送其中采用“先用后转”模式许可给企业使用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可以采用“免费使用”、“延期支付”、“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益分成”等多种不同许可方式,且要求已形成产品并产生实际应用效益。
四、提交方式
(一)“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库
各单位填写拟“先用后转”的科技成果信息(附件1.武汉市“先用后转”科技成果信息表),并在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登记要求通知网址: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504/t20250425_2573609.html),已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无需重复登记。由各单位科技发展部门盖章后,发送(excel及盖章版pdf)至292703245@qq.com。
(二)“先用后转”典型案例
各单位填报“先用后转”典型案例的具体信息(附件2.武汉市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典型案例信息表),由科技发展部门盖章后,发送(word及盖章版扫描pdf)至292703245@qq.com。
五、提供专业化服务
对于“先用后转”科技成果,我局将依托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和科技网格服务体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对接。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发布、成果评价、成果对接等工作,提供承接企业信用调查、许可协议范本拟定、法律风险防范、项目成效跟踪等特色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提供满足“先用后转”模式实际需求的创新金融产品,为承接企业履行支付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六、提炼总结经验
对于“先用后转”典型案例,我局将会同相关研究机构,采用包括上门走访等不同方式进行调研,对其中优秀案例进行宣传,并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探索形成更多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转化新模式,带动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提升。
联系方式:市科创局成果处 65692015
附件:1.武汉市“先用后转”科技成果信息表.xls
2.武汉市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典型案例信息表.doc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19日